新华社武汉3月23日电(记者 沈翀)武汉市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国土[GuoTu]资源和城乡规划[GuiHua]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武汉市各级党委、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国土[GuoTu]资源保护和城乡规划[GuiHua]实施的共同责任主体,实行党政同责。
《意见》中指出,近年来,武汉市国土[GuoTu]规划[GuiHua]工作不断加强,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为科学指导城乡建设、促进城乡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全市的城乡统筹机制不完善、规划[GuiHua]体系不健全、国土[GuoTu]资源利用水平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特别在“十二五”时期,武汉正处于加快建设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国土[GuoTu]规划[GuiHua]工作肩负着繁重而艰巨的任务。
为此,武汉市既要加强规划[GuiHua]编制,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土[GuoTu]资源和城乡规划[GuiHua]体系;又要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国土[GuoTu]规划[GuiHua]管理服务水平。同时,提出严格规范管理,提高国土[GuoTu]规划[GuiHua]法定权威性。
《意见》要求规划[GuiHua]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国土[GuoTu]规划[GuiHua]部门要严格依据城乡规划[GuiHua]和土地利用规划[GuiHua]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GuiHua]许可,并切实加强“一书三证”的管理。监察部门要会同国土[GuoTu]规划[GuiHua]部门加强容积率监督检查工作,一旦发现违规调整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建立以党委、政府为领导,各有关部门紧密协作的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加大对已批未建住房用地清理力度,严禁囤地炒地行为,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步伐。
此外,《意见》强调健全国土[GuoTu]规划[GuiHua]工作责任制,武汉市各级党委、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国土[GuoTu]资源保护和城乡规划[GuiHua]实施的共同责任主体,实行党政同责。并要求进一步完善规划[GuiHua]委员会和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全市国土[GuoTu]规划[GuiHua]工作中的决策作用,将各区国土[GuoTu]规划[GuiHua]管理工作纳入市年度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