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社杭州2月6日电(记者张道生)记者从浙江省农办获悉,2008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258元,比上年增加993元,已连续24年位居全国各省、自治区(不包括直辖市)首位。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统计显示,2008年浙江省农业增加值达到1095亿元,比上年增长3.9%,首次突破100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突破9000元,自1985年以来连续24年稳居全国各省区之首。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浙江省粮食总产量达到155亿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已占总承包耕地的28%,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生产主体的成长。农村服务业快速发展,全省“农家乐”经营农户达到1.5万户,营业收入近40亿元。与此同时,全省完成环境整治村4471个,169万农户从中受益。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等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参加合作医疗农民达到3094万人。农村扶贫开发也取得了新进展,全省扶贫开发重点由解决区域贫困为主向解决个体贫困为主转变,省里扶持的29个县完成下山搬迁7.3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浙江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认为,浙江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农民收入能连续24年位居全国各省区之首,很大一个原因在于农民收入的多元化。统计显示,目前浙江省7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已稳定转移到二三产业。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