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四川保险业开始推行“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互碰自赔”机制的内涵是什么?对车主有哪些便利?昨(2)日,记者(以下简称“记”)采访了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邓金华(以下简称“邓”)。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什么是“互碰自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邓:“互碰自赔”是指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两车或多车互碰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各保险公司在本方机动车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本车损失进行赔付。简单地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互碰自赔”方便在哪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邓:就近查勘,各找各的保险公司定损;节省时间,不再往返各方保险公司;只付自车,不再互相结付对方费用;自主索赔,不再看对方和他人脸色。 tujian.org 记:所有道路交通事故涉及到的交强险赔偿都适用 “互碰自赔”机制吗?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邓:不。能适用“互碰自赔”的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6个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损失不超2000元——各方车损都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如果上述6项条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或不符合《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范围的,都只能按一般的理赔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难以判断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下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邓:如果事故当事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不能判断各方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下,在事故各方均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的情况下,可以由事故当事人选择任意一家涉案的保险公司进行查勘估损,由查勘估损的公司判断是否满足“互碰自赔”条件。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由各方保险公司分别对本方车辆进行定损。不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及时通知各方保险公司参与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tujian.org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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