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社电 (记者郭强)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1月20日召开的有关会议上了解到,截至2008年12月25日,该省完成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任务,偿还拖欠工资总额130多亿元,共涉及1万余户企业,200多万名职工。至此,该省治理欠薪工作全面完成,解决了多年来困扰地方政府和职工的历史遗留问题,有效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该省一些企业由于没有有效转换经营机制,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之经营管理不善等多种原因,企业内部出现了亏损现象,有的长期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况,并引发了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7年初,该省启动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工作,成立了多个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共有5500多人从事解决欠薪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立足企业、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分级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把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分出10类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办法和措施予以处理。两年来,全省偿还拖欠工资总额130.26亿元,比原统计的126亿元的数额略有增加,超额完成解决欠薪任务;共涉及企业12202户,职工204.85万人。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介绍,该省还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预防产生工资拖欠问题。该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确保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全省每名农民工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工资报酬返乡过年;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将工资保障金制度由农民工逐步扩大到所有劳动者;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切实解决农民工等部分劳动者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水平偏低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控作用,根据全省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努力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