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适房面积上限拟下调 最大面积拟降至65㎡ |
2009-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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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经适房面积上限拟下调,由目前的70㎡降为65㎡。前天(16日),北京市规划委公布《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经济适用房面积范围设为35-65㎡。 |
这次新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户型、装修标准、房屋采光以及每间房屋的面积都给出了明确要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均可提供一居或两居共两种户型,其中廉租房面积为30-50㎡,经济适用房面积为35-65㎡,购房人入住时房屋应一次装修到位。 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卧室、起居室(客厅)、厨房应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并且,房屋能够实现功能空间的互用与分合。
北京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参考依据。《导则》在保障性住房选址、户型设计等方面都有明确要求。2月10日前,任何单位、个人均可登录市规划委网站反馈建议或意见。
导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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