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社电 (记者邹明强)新年伊始,武汉市政府便宣布,该市大企业可享受市政府的“直通车”服务,企业发展遇到难题可直接向市长反映。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介绍,此次武汉市享受直通车服务的大企业范围是: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或纳税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获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且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的企业,上年度出口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有过亿元投资在建项目支撑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全市经济发展战略需要扶持的其他优势企业及建设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外,该市还建立市领导与大企业对口联系制度,市长、副市长每人直接对口帮扶6~8家大企业,定期到企业调研走访,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直通车”服务窗口,提供业务申请、咨询、指导等服务。为保证落实,武汉成立了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办公室,对大企业反映的问题实行三级督办。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为了提高政府的执行力,为大企业提供便利、高效、快捷的直通车服务体系和平台,培育大产业,壮大大企业,2008年年末,湖北出台了《关于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155家大型工业企业提供政府直通车服务。其中,有15条将服务企业的措施制度化并形成体系,这在全国属于首创。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若干规定》还建立了“并联审批”制度,对需多部门共同审批的事项,实行“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分头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的措施还引领陪同服务。对涉及国家审批的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指派专人引领企业到国家相关部委,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大企业遇到疑难问题,可预约提请有关职能部门上门办理有关事项。职能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要提前介入、超前服务、靠前指导,及时掌握项目进程,实现全程跟踪,高效快捷服务。职能部门对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并对外公布,尽量缩短办理时间,做到即时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根据《若干规定》,今后,湖北职能部门进入大企业实施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检查,都得向省监察厅备案,这就为可能出现的“乱检查”设置了门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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