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社银川1月14日电(记者黄会清)记者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宁夏各级法院的审判质效评估将在今年全面展开,审判质效与每个法官的“位子、票子、面子”相挂钩,建立对不合格案件的责任追究机制。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将审判质效评估作为“一把手工程”和“一号工程”,2008年就开始用26项指标评估五个中级法院的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从而打破了多年来法官办案存在的“办好办坏一个样,办多办少一个样”局面。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12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集中对全区五个中级法院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审(执)结的刑事、民商事和执行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进行重点评查、随机抽查和专项评查,从审判公正、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三个方面进行全民评估,重点评查经高院二审、再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经国家赔偿确认程序确认为职权行为违法的案件,经国家赔偿程序决定予以国家赔偿的案件,引起当事人自残、自杀、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等。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总共评查的773件案件,622份裁判文书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中级法院存在的问题包括部分法官司法能力差,办案法官和书记员责任心差,司法作风影响审判质量和效率,制度建设考核奖惩机制不完善,审判管理不规范,常规质量评查流于形式等。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文庆说,今后,绝不能因个别人的能力低下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法院的整体形象,破坏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对于司法能力不强、责任心差、暂时不能适应审判需要的法官要离岗培训。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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