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社兰州1月5日电(记者宋常青)记者5日从兰州交警部门了解到,交警部门对2008年一年内兰州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因分析发现,交通违法行为仍是造成车祸的主要原因。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兰州交警部门统计表明,2008年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逆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违法占道行驶、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等8种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共引发交通事故592起,致死199人,分别占总数的75.1%、78.7%。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其中,特别是因酒后驾驶、逆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违法占道行驶发生事故致死人数与前年同比上升幅度增大,上升幅度最低近三成,最高的违法超车上升了1.6倍。据交警部门分析,部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有的把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导致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事故增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介绍,兰州交警部门在新的一年中将根据这些交通行为有针对性地加强整治工作,遏制交通违法行为造成驾乘人员生命财产损失高发的态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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