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社沈阳1月5日电(记者姜敏)记者从沈阳市总工会了解到,从2009年开始,沈阳市困难职工生活帮扶标准由2008年的400元提高到700元,增加幅度高达75%。对患大病、重病的困难职工,医疗帮扶标准由500元提高到1000元,增加幅度达100%。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这些困难职工是指纳入工会三级帮扶体系的人员,共计2.3万户。沈阳市总工会按照与政府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纳入工会三级帮扶体系的帮扶对象是符合高于低保边缘户标准20%以内,没有得到政府长期政策性救助的低收入家庭,包括在岗低收入困难职工、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劳动模范、退休人员、破产困难企业的工伤人员、农民工和因意外灾害导致发生临时困难及其他需要帮扶的困难职工。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沈阳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沈阳市各级工会组织着眼于解决体制转轨、社会转型中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积极做好帮扶工作。在强化市区(县)两级帮扶中心服务功能的同时,着力加强基层帮扶网络建设,形成了三级帮扶体系。并且根据职工的需求,创立了直通车帮扶、农民工返乡帮扶等快捷便利的帮扶方式;开展了“爱心超市”“冬季专项援助”“劳模特别关爱”等活动,累计发放帮扶资金5127万元,救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12.2万人次,实名制安置下岗职工21.4万人。同时建立职工爱心慈善基金会,劝募善款3050万元,实施了“爱心复明”“爱心午餐”和面向四川灾区的援助行动。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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