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 tujian.org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行动应对金融危机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图社北京1月23日电 (记者郑莉)中华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今天共同印发《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通过支持和鼓励企业与职工共谋发展、推动企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加强对经济性裁员的指导管理、预防处理工资拖欠问题,以及建立健全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沟通协调机制等几个方面,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带来的严峻挑战,稳定劳动关系。 tujian.org 最近,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一些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规模裁员和职工待岗歇业现象增多,欠薪、断保甚至欠薪逃匿问题不断发生,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增加。为应对劳动关系领域面临的新问题,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定了《指导意见》。 tujian.org 《指导意见》对于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支持和鼓励企业与职工共同稳定就业形势中的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执行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各级企业联合会要会同有关企业组织,引导和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特别是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带头不裁员;各级工会组织要大力开展工会、职工与企业的“共同约定行动”,动员广大职工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同时,各级三方要推动落实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搞好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培训,提升职工的技能素质,为企业储备技能人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指导意见》还对推动企业加快建立集体协商机制提出明确要求——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大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在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的同时,增强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积极支持劳动关系双方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指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等措施。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对于困难企业经济性裁员的行为,《指导意见》特别要求加强对企业裁员事前指导、事中监督和事后服务工作,依法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被裁减员工,做好社会保险接续和再就业服务工作,通过加强技能培训,落实再就业和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等措施,为职工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进一步推进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督导企业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将工资保证金制度由建设领域逐步扩大到其他领域,并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欠薪报告制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据了解,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处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处置工作,实现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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