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伴随着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民主管理也经历了产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都对非公企业的民主管理问题做了不同程度的规定。 tujian.org 但目前看来,在法律和规范性文件方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首先,在非公企业推行民主管理的规定都还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之中,还没有一部非公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专门性法律。急需加快立法或对原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其次,目前有关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比较原则,需要进一步细化。第三,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的实现形式仍需要进一步探索。鉴于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的实现形式仍然可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深入发展,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立法已经日益紧迫,各地的立法探索和实践,也为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立法积累了经验。以此为基础,借鉴目前各地方的立法经验,完善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立法势在必行。 tujian.org 第一,在适用范围方面,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应突破原来仅限于国有及集体企业的局限,覆盖包括非公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二,在民主管理的形式方面,民主管理制度的形式包括了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企业事务公开等。如天津规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企业应当依法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企业管理。为了解决同区域或者同行业的小型企业涉及职工利益的共性问题,一些地方还应实行区域性或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三,要使职代会制度顺利应用于非公企业,必须合理界定非公企业职代会的职权定位。从目前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的实际看,职工的决定权主要体现在选举和撤换职工董事、监事等人员以及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与企业“共商共决”方面。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四,完善有关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责任,充分保证非公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效力。如对于用人单位妨碍工会和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法律也做了规定,但应在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处罚措施等方面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作者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工会学系主任)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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