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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恢复重建(十一):灾区心理卫生服务情况 |
2009-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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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汶川特大地震对灾区干部群众造成严重心理创伤,为帮助灾区干部群众尽快摆脱心理阴影,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心理服务和心理干预工作。一是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省委、省政府及重灾区市、县党委、政府都成立了灾区心理服务领导小组,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统筹领导。二是充分整合资源。灾区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党委、政府、群团力量、国际国内专家力量及社会各方面力量,组建专业和业余心理巡回服务队,在灾区广泛开展心理治疗和心理服务。全省建立了心理卫生五级服务网络和省心理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心理服务热线,开展网上心理咨询,组织文艺团体到灾区演出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抚慰活动。三是加强重点人群的心理服务。针对“三孤”人员、伤残人员、有亲属死亡伤残人员以及在校师生等特殊人员开展心理服务。要求灾区有师生遇难的学校配备心理服务教师,较大的受灾群众定居点配备心理咨询服务人员,县、乡医院配备心理服务人员。灾区各级党委、政府还十分重视在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的心理服务工作。四是全面落实关爱基层干部措施。针对基层干部工作任务重、思想压力大的实际,组织专家举办心理干预知识讲座,安排基层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实行强制休假制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缓解心理压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缺乏,人手不足,各级政府正进一步统筹各方面资源,加强和改进对灾区的心理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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