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解聘后状告上级主管单位 tujian.org 上级竟称下属“无照经营”合同无效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劳动仲裁:主管部门承担赔偿责任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主管部门焉能免责 法明 插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湖南省衡阳市机动车驾驶员体检站(以下简称体检站)工作了十多年的王梅红被无故解聘后,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该机构主办单位衡阳市中心医院(以下简称中心医院)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被解聘后的工资,并补缴各类社会保险。但中心医院却辩称,该体检站属无照经营,不具备合法的用工资格,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效力。目前,这一劳动争议案经过劳动仲裁和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4名职工突遭解聘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事情来得很突然。2007年12月14日,王梅红像往常一样来到位于衡阳市驾考中心的体检站上班,当她正准备换上工作服工作的时候,领导通知她,马上到会议室开会。会议内容很简单,体检站主任刘旭华告诉王梅红,从即日起,她不用再来上班了,体检站把她解聘了,并要其在解聘通知书上签字。和她一起被解聘的还有另外13名合同工。 tujian.org 没有任何征兆,工作说没就没了,王梅红呆呆地站在那里。领导告诉她,被解聘的原因是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人事制度改革。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主管部门就是衡阳市中心医院”,王梅红说。体检站共有职工22人,这次被解聘的14人全部是合同工。 tujian.org 当日下午,王某向体检站提交了书面报告,要求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补缴工作之日起至2007年的社会保险,退还押金。但这一要求被体检站拒绝。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等了两天,王梅红打听到,一部分同事已经被通知上班了,而她另外4人却没有接到通知。她说:“只有我们5人工龄超过了10年。”王梅红事后得知,被通知去上班的那一部分人全部成了劳务派遣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协商未果,2007年12月18日,王梅红等5人向衡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自称体检站“无照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令王梅红没有想到的是,仲裁过程中,中心医院竟称体检站并非该院的下属机构,且体检站一直是无照经营,没有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中心医院只认可补缴社会保险金,拒绝给予其它任何补偿。为此,中心医院还出具了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7年7月11日开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衡市工商公字号(2007)第206号》。告知书上说,中心医院与衡阳市交警支队职工技术协会于1996年签订合同,共同出资300万元合作经营衡阳市中心医院机动车驾驶员体检站,该站自设立之日起,一直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是无照经营行为。告知书还表明,没收该站2004年至2006年的违法所得4607600元,并处以1万元的罚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中心医院副院长黄志坚说,体检站原为衡阳市机动车驾驶员适应性检测中心,由医院与衡阳市交警支队共同出资设立,后来省有关部门取消了这一机构,2004年更名为体检站。他说,之前的确没有取得营业资格,但得到有关领导认可。“实际上,2006年之前一直是衡阳市交警支队负责,医院只是参与。”黄志坚说,解聘是市交警支队的意思。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但王梅红认为,这是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突击解除劳动合同、侵害劳动者利益的案件,是在规避新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仲裁裁定中心医院承责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4月,衡阳市劳动仲裁委进行了裁决。仲裁委认为,体检站存在无照经营行为,的确不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但中心医院所提供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表明,受罚主体是衡阳市中心医院,而没收的4607600元的违法所得的受益者也是中心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心医院自己提供的证据,刚好证明了他们应为体检站的经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仲裁委认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责任不在劳动者,而在被诉人。2008年4月16日仲裁作出裁决:补发2007年12月14日以后的工资,并为他们缴纳工作期间社会保险金。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心医院以不服裁决,起诉到衡阳市雁峰区法院。经法院几次庭前调解,双方终于2009年1月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王等5人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中心医院按法律规定补偿5人补缴社会保险金,并补偿2至3万元不等的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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