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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决定(主席令第八十三号)
2011-0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八十三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法》的决定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入境、出境的尸体、骸骨的托运人或者[HuoZhe]其代理人,必须向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申报,经卫生检[WeiShengJian]查合格后,方准运进或者[HuoZhe]运出。”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法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法〉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检 疫
    第三章 传染病监测
    第四章 卫生监督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HuoZhe]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以下简称国境[GuoJing]口岸),设立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依照本法规定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工作。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是指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
    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
    监测传染病,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和公布。
   第四条 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许可,方准入境或者[HuoZhe]出境。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五条 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HuoZhe]疑似检疫传染病时,除采取必要措施外,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用最快的方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邮电部门对疫情报告应当优先传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之间的传染病疫情通报,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六条 在国外或者[HuoZhe]国内有检疫传染病大流行的时候,国务院可以下令封锁有关的国境[GuoJing]或者[HuoZhe]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第二章 检  疫

   第七条 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GuoJing]口岸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除引航员外,未经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交通工具,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八条 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后离开的国境[GuoJing]口岸接受检疫。
   第九条 来自国外的船舶、航空器因故停泊、降落在中国境[GuoJing]内非口岸地点的时候,船舶、航空器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就近的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或者[HuoZhe]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除紧急情况外,未经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或者[HuoZhe]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船舶、航空器,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第十条 在国境[GuoJing]口岸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HuoZhe]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的,国境[GuoJing]口岸有关单位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报告,并申请临时检疫。


   第十一条 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依据检疫医师提供的检疫结果,对未染有检疫传染病或者[HuoZhe]已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签发入境检疫证或者[HuoZhe]出境检疫证。
   第十二条 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
    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
   第十三条 接受入境检疫的交通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HuoZhe]其他卫生处理:
    (一)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的;
    (二)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
    (三)发现有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啮齿动物或者[HuoZhe]病媒昆虫的。
    如果外国交通工具的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处理,除有特殊情况外,准许该交通工具在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的监督下,立即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GuoJing]。
   第十四条 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HuoZhe]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行卫生检[WeiShengJian]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HuoZhe]其他卫生处理。
    入境、出境的尸体、骸骨的托运人或者[HuoZhe]其代理人,必须向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申报,经卫生检[WeiShengJian]查合格后,方准运进或者[HuoZhe]运出。

第三章 传染病监测

   第十五条 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对入境、出境的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并且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 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有权要求入境、出境的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传染病的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HuoZhe]其他有关证件。
   第十七条 对患有监测传染病的人、来自国外监测传染病流行区的人或者[HuoZhe]与监测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应当区别情况,发给就诊方便卡,实施留验或者[HuoZhe]采取其他预防、控制措施,并及时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各地医疗单位对持有就诊方便卡的人员,应当优先诊治。

第四章 卫生监督

   第十八条 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根据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对国境[GuoJing]口岸的卫生状况和停留在国境[GuoJing]口岸的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
    (一)监督和指导有关人员对啮齿动物、病媒昆虫的防除;
    (二)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供应、运输设施;
    (三)监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其健康证明书;
    (四)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的处理。
   第十九条 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设立国境[GuoJing]口岸卫生监督员,执行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交给的任务。
    国境[GuoJing]口岸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对国境[GuoJing]口岸和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和技术指导,对卫生状况不良和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卫生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HuoZhe]个人,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HuoZhe]罚款:
    (一)逃避检疫,向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隐瞒真实情况的;
    (二)入境的人员未经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许可,擅自上下交通工具,或者[HuoZhe]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不听劝阻的。
    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给予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HuoZhe]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工作人员,应当秉公执法,忠于职守,对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及时进行检疫;违法失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HuoZhe]参加的有关卫生检[WeiShengJian]疫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防机关[JiGuan]与邻国边防机关[JiGuan]之间在边境地区的往来,居住在两国边境接壤地区的居民在边境指定地区的临时往来,双方的交通工具和人员的入境、出境检疫,依照双方协议办理,没有协议的,依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机关[JiGuan]实施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法自1987年5月1日起施行。1957年12月2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GuoJing]卫生检[WeiShengJian]疫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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