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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局长反而贪之,让人“心神不宁” |
200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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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名检察官透露,繁峙县反贪局长穆新成已被双轨1个半月,但尚未接到刑拘报告。知情人士透露,凡矿主均须向其进贡,此次落马与矿老板举报有关。穆新成财产大概有2亿元。(6月25日《成都商报》)
穆新成财产大概有2亿元,这确实是够吸人眼球的,但更吸引人眼球的是他的特殊身份——反贪局局长。2亿元 反贪局长,人们就不得不这样去想了:反贪局长反而更贪。难怪有网友说,看仓库的是老鼠,逮老鼠的还是老鼠,而且是老鼠精,是更大的老鼠。由是笔者近来的一个热词——反贪局长反而贪之,让人“心神不宁”。
其实,反贪局长成腐败分子,不是“全国首例”。此前,安徽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反贪局局长潘政治涉嫌受贿罪被判免予刑事处罚。湖南省江永县检察院原反贪局长蒋兆国更邪,竟因奸淫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等等。
反贪局长是干什么的?反贪的!穆新成是不是在反贪吗?也许是,但又不是。据报道说,繁峙县里众多的矿老板和涉矿的各级政府官员,多被这位反贪局长“办”过,凡矿主均需向其“进贡”,或遭到以“办案”为名的敲诈,这分明是在贼喊做贼。如果不是当地矿老板举报。他穆新成说不准还是个反贪有力的反贪局长。
从一个反贪局长到“贪”局长,其中的是是非非耐人寻味。众所周知,在我们国家,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而反贪局长的权力是最为前沿的对公权力进行法律监督的权力,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其他公权力之上的公权力。“反贪者之贪”,贪掉的社会的正义与法治的威严,是百姓的期待与反腐的信心。
因而,反腐败的人如果道德自律的失范和没有制度上的有力制约,又自认为掌有反腐败的权力、自认为持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一般人对他奈何不得,可以放松对自身的严格要求,那么,贪欲总会在有机会的时候就暴露出来。美国开国元勋杰斐逊说:“没有一种权力可能超出其法律限制而不受其他权力的制约和约束。”反贪局长的权力,只有受到法律的规制和其他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才能合法运行造福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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