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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8月1日起 居住证取代暂住证 |
200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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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时间,历经四十多次修改,6月10日,太原市第八次政府常务会议上,备受关注的《太原市非本地户籍人口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正式通过,并将于8月1日开始施行。 目前,常年生活在(山西)省城(太原)的外地人口有近百万,出租房屋登记在册的仅有五万余间。《太原市非本地户籍人口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从起草、讨论到出台,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6月23日,记者对省城租赁房市场进行了调查走访,并邀请太原市保险局户政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独家对这一规定进行全面解读。” 现状调查 租房压根不用登记身份 6月23日下午,太原市后北屯村,一座村民自建的4层小楼前挂着“有空房”的牌子,记者以一位租房者的身份走了进去。 房东说:“4楼靠边有一间空房,昨天刚空下的。”说罢,带着记者去看房。房间只有十五六平方米,一张床和一张写字台就已经将屋子挤得满满的。房东拿出的租房合同上,除了注意防火、损坏家具需要赔偿等内容外,记者没有看到任何关于身份登记的要求,房东也没有要求记者出示身份证。 不仅城中村如此,在市区一些小区租房同样不需要登记身份。 在太原一家公司工作的临汾人程鹏,保险毕业三年多一直租房居住,当记者询问他租房是否出示过身份证等证件时,他有点纳闷地说:“没有啊,哪有房东看这个啊。” 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许多城中村的出租户竟然不知道自家住的是什么人、做什么的,甚至连名字也没有多问过,只要对方按时交房租就行。 早在上世纪50年代,在户籍管理中就有暂住人口的说法。上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人、财、物大流通,于是有了流动人口的概念。现在,太原市保险局一改过去的说法,将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来太原居住的人口称为“非本地户籍人口”。这一叫法,比流动人口更规范、准确,比暂住人口更人性化。 新规亮点解读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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