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将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
2009-06-25
|
|
人民网上海6月24日电 (记者王有佳)从7月1日开始,上海将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由人均每月200元提高到人均每月300元。经济支付困难,经身体状况评估照料等级达到中度、重度的老人,还将获得每月100元至200元的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这意味着,沪上老人最高每月可享受500元养老服务补贴。
据上海市民政局介绍,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包括日托、上门家政、老人送餐、助医送药、助浴、精神慰藉等多个项目,而今后凡是符合政府补贴标准的老人,将按照生理状况的不同,领取3个级别的补贴。
与此同时,养老服务补贴受益面将进一步扩大。以往的养老服务补贴主要针对的是60周岁及以上低保、低收入且需要生活照料的本市户籍老人。今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独居或纯老家庭的上海户籍城镇老人,本人月养老金低于全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经评估需要生活照料者,也可以按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标准的50%获得补贴。
按照规定,所有老人都将得到养老服务评估,评估等级为“正常”或“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照料等级,根据评估等级来确定提供何种养老服务。相关人员还会对已享有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定期(1-2年)或不定期(因政策调整或当老年人身体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评估。一旦,“中度”或“重度”照料等级的老年人接受机构养老服务时,服务补贴可以带入区县民政部门指定的养老机构。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