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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今年已查处贪贿大案49件 四名厅官涉案 |
200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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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部分全国、(湖南)省人大代表视察了省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和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省市领导陈叔红、龚佳禾、张湘涛、罗购三、陈绍纯、杨懿文等陪同视察。 昨日上午,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视察了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务中心、办案工作区、信息化建设,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所作全省检察工作汇报,听取了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汇报和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汇报。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检察工作协调发展、整体推进,1至5月,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580人,提起公诉15044人;共立案侦查贪贿犯罪案件597件720人,其中大案392件,要案43人(厅级4人);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31件313人。 今年以来,长沙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52件52人,其中大案49件,县处级以上要案6人,办案工作保持了在全省的领先地位。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3件1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0件,县处级以上要案4人。 昨日下午,全省检察系统的相关人员还听取了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 又讯(记者周小华实习生周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昨日视察长沙县的检察工作时,对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理性平和执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据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革强介绍,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杜绝就案办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上半年共不捕46件82人、不诉10件12人,其中适用刑事和解作不诉处理8件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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