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约定行动”在全国基本形成了一个企业不裁员、少裁员,不减薪、少减薪,裁员减薪要依法进行集体协商的良好氛围
“就是卖奔驰车,也不裁员!”
成都银鑫公司董事长的这番话,在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导致企业经济困难的背景下,颇为惊人。但这恰恰体现着企业与工会签署的“共同约定”承诺书的核心内容。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蔓延的影响,我国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开工不足。为防止裁员减薪在全国范围内形成风潮,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去年12月底提出开展工会与企业、职工的“共同约定行动”。
目前,各省级总工会,铁路、民航、金融、机冶建材、国防邮电、财贸轻纺等全国产业工会,地市、县区总工会和产业(行业)工会,都以各种形式开展了此项活动,参与“共同约定行动”的企业都没有出现裁员、降薪情况。
截至5月底,“共同约定”在宁夏覆盖了职工总数的73%,吉林的覆盖率也高达70%以上。辽宁省和河南省“共同约定”覆盖的职工分别达到450万和380万人。山西省参与“共同约定行动”的企业减少裁员5.3万名,通过开发新岗位安排就业职工2.6万名。
困难时期,保住岗位、稳住薪资,是职工最切实的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在工会的主导下,‘共同约定行动’在全国基本形成了一个企业不裁员、少裁员,不减薪、少减薪,裁员减薪要依法进行集体协商的良好氛围”,全总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对《瞭望》新闻周刊表示。
不裁员不减薪是核心
“共同约定行动”的核心目的是确保企业在特殊时期不裁员、不减薪。但这种约定并不仅是对企业的单方面约束,企业、工会、职工三方在其中互有明确的责任。在实践中,各地也根据具体情况对约定内容作出了不同程度的扩展。
“共同约定”是以承诺书、责任状、决心书、倡议书等形式实现的。企业方承诺的内容一般包括保证不裁员,因企业经营困难等原因,确需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代会意见后,方可制定裁减人员方案;保证职工收入水平不降低,企业确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须降低或延期支付工资的,应首先考虑降低或延期支付管理层工资和年薪收入。
在一些地方,社会保险、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工资分配与投资分红关系、改善劳动条件、增加培训、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内容也纳入了企业方的承诺范围。
工会代表职工方作出的承诺,则包括支持、配合企业为应对危机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与企业共担风险、共渡难关;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竞赛、技术革新,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积极参加节能减排,为企业渡过难关献计献策。
工会方也承诺,引导职工理性维权,教育职工不要采用停工、怠工、集体上访等方式影响生产、工作秩序或者社会稳定,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及工作秩序。
张建国近来在河南、江西、河北、海南、云南等地调研时,看到了“共同约定”行动的积极成效。一方面,参与“共同约定”的企业通过采取弹性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协商薪酬等应变措施,尽最大努力做到不裁员或少裁员,有的企业还在此时反向抄底招收一些熟练工,新增了一些就业岗位。
另一方面,“共同约定”保住了职工的工资收入基本稳定,一些企业拿出了一部分积累来给职工发工资;有的困难企业通过和职工协商,虽然暂时降低了工资,但承诺待企业经营状况改善后会将这部分薪资补足;还有一些企业通过调整企业收入结构,上调了职工工资。
比如,河北峰峰集团承诺确因经营困难,领导班子要主动减薪20%,压缩职务消费80%,制定出台了文件明确规定,在确保职工收入不降低、不减薪、不缩水的前提下,2009年职工工资增幅10%以上。
但在张建国看来,更重要的是,“共同约定行动”实施半年来,地方党政、工会、职工和社会舆论的压力转化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在这种氛围下,企业想裁员减薪,都要掂量掂量,是否划得来,这有效阻挡了裁员减薪在全国范围内形成风潮。去年下半年以来,虽然我国的劳动争议案数量仍然上升,但没有出现大规模的群体性劳动争议事件,‘共同约定’对特殊时期保护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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