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将对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行业单位发出预警,月内检查整改情况
哪些岗位、哪些环节容易发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应该采取哪些防范措施,都将被预测预警。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检察院获悉,《上海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测预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发布,旨在通过预测预警信息的收集管理、分析评估、报告发布和跟踪监督等程序,堵住有关部门、单位的管理漏洞,预防职务犯罪发生。
以前,检察院预防工作往往围绕已经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展开,一些案发单位都有同感,如果检察官能事先告知防范重点,他们教育干部、制定监督措施就会更有针对性。因此,检察机关探索将查办职务犯罪“关口前移”,深入行政执法、司法、教育、医药卫生、金融、工程建设等领域和行业,推动建立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医院用药和医疗器械采购环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等一系列预防机制。
去年初起,市检察院预防处在静安、闸北检察院先行试点。静安检察院从区纪委、区级机关和医院等单位收集到500余条信息,包括80条案件信息、400多条举报、信访信息等。检察官据此及时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还推出“菜单式”法制宣讲,由检察长带队,向企业、案发单位、社区等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闸北区检察院还研发了预测预警信息平台软件,初步实现信息导入后的自动预警功能。去年试点检察院还在烟草专卖单位中开展了规范队伍执法专项预防工作。
根据昨天出台的试行《实施办法》,今后检察机关经评估发现职务犯罪案件出现新类型、新手法的,某一行业、系统职务犯罪案件高发或呈明显上升趋势的,某一行业、系统近期举报相对集中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管辖区域外已发生某类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区域内也有可能发生类似案件的,国家或地方项目建设、资源开发、资金投放中有明显管理漏洞、监管不力等情形的,有关单位的管理制度有明显漏洞、可能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都将以通报、要情、建议3种形式向相关行业、单位或部门发布预警,并在预警后30天内了解被预警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进行跟踪督导和检查。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出席昨天的会议。(记者 栾吟之 通讯员 施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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